本报讯(倪晋)日前,家住桐城市的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超车时与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结果车损人伤,又涉嫌醉酒驾驶,5月14日,桐城市公安局以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4月8日,该市交警大队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报警称:在桐枞路高速桥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牌号为皖HJM8xx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与在同向行驶的一辆运载苗木号牌为豫HC85xx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过程中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同时通知120急救中心到现场施救。民警在勘查现场及事故调查时,发现摩托车驾驶人张某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民警随即跟随120救护车前往桐城市人民医院抽取血样、固定证据。后经一家医学鉴定所检测:张某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89.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
5月14日,该局对张某危险驾驶案侦查终结,随即依法移送桐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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