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汉带着置办年货的千余元钱,在公交车上遭小偷扒窃,后中风死亡。知情者在桐城市政府网“市民论坛”发帖征集志愿者,欲开展一次“春节抓贼”公益活动,得到了不少网友的响应。1月19日传来好消息,“公益抓贼”首战告捷,网友在桐城市公交车站抓到一名来自宿松县的扒手,并当场人赃俱获。(《安庆晚报》1月21日)
生活中,我时常被一些东西感动着。譬如当我看到“公益抓贼”时就被网友们的真诚所感动。因了一次平常的行窃,让一位老人中风离世,这触动了网友们内心的痛,并引发了心底的善与爱,于是当地论坛一条“春节抓贼”的帖子引来不少人响应。可以说他们的付出是完全出于一种内心的自觉,没有人强行,没有人号召,凭的就是一种内化于心的责任,一种道德自觉,以及对他人的同情与关爱。
在这里同情并不是简单的安慰,也不是洒一把无关紧要的泪水,尔后各不相干,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如果仅存于这个层次,那只是爱心的一种简单的表象,不得不承认往往大多的时候,我们受各种私念的羁绊爱心常停留于此,而不能更深入地进行。这种表层的、肤浅的同情是人的一种天然属性,与更高界面的责任与担当还相去甚远。不过有幸的是,在这里我们看到“公益抓贼”的网友们没有停留于纯粹的道德同情层面,而是抱紧成团,怀着一个共同的目标深入于公交、火车站等扒手们常出没的地方。从同情到付出行动,这是一种道德升华,没有报酬,反而有着潜在的风险,某种程度上,如果不带任何偏见,你不得不打内心里佩服他们这种较真劲。实质上从大的方面来考量,他们这种拧成一股绳的认真劲,不正是那种现代人所应具备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吗?
更值得激赏的是,为了让这一行动符合规范,不致于好心办坏事,他们还特意与信访、政法以及公安部门进行了备案。某种程度上这种备案既让他们的行为获得了正义的支持,也彰显出了他们的法制理念与水平。法治社会一切均不能脱离正常的运行轨道,我们要防止的是在貌似正确的前提下,而忽视了行为的合法性。毕竟目的正确不能替代程序合法与合理。可贺的是当地相关部门对他们的做法不仅没有打压,反而给予了相应的支持。这是一种官民互动,这种互动既可以增加抓贼的效果,也体现了官方某种诚意与认可。很多时候,我们需要这种官民的良性互动,互动才能形成合力,才能上下同心,才能将很多认为不可能的事办成可能,而且出彩出效果,从而加强了官民的互信与凝聚力。
这件事向我们及社会传递了正能量,在寒冷的冬天里让人倍觉温暖与感动。而每一件事的发生都不是孤立的,有着时代的背景与投影。在法制不断进步,社会日益和谐,公民社会不断深入的过程中,公民的责任与主体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与成熟。在这种背景下,“公益抓贼”从表面上看是一种道德自觉,而更深入一步则见证了公民的责任。一个有爱心有道德,而又富有正义感与法制理念的人就是公民,如此,你我他也都可以当好一个合格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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