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家住桐城市双岗镇的绍女士来电:我父亲经人介绍,给当地一位名叫李大庆家盖房,在施工中不慎摔成重伤。房主李大庆当时只支付了1000多元医疗费,之后再也不闻不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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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秀兵
石全
绍女士告诉记者说,不久前,她父亲经一位李姓的熟人介绍,给桐城市双港镇李大庆家盖房子。“我父亲在施工中,从高处不慎摔下,摔成了重伤。”
绍女士说,她的父亲摔下后,被送到怀宁县一家骨科医院进行治疗。“经医生诊断,我父亲腰部受伤严重,并出现多处骨折,可能会落下半身瘫痪。”
“当时,房主李大庆只垫付了1000元医疗费,而且还要求我们家属打欠条。”绍女士说,她家里条件并不好,如今其父亲已花去了1万多元的医疗费,下一步还需要更多的后续治疗费,这让她感到十分为难。
“父亲在医院治疗期间,我曾多次向李大庆和介绍人李某‘求助\’,希望他们能够拿出点医疗费,以解燃眉之急,可他们置之不理。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送我父亲到医院治疗的人,竟对医生说我的父亲是在家中自己不小心摔伤的。”绍女士说:“这明显是有人想以此遮盖事实真相,逃避责任。”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当初介绍绍女士父亲到李大庆家帮忙干活的李某。他告诉记者说,当初,绍女士的父亲想到他的工地上干活,因为他的工地上人员已经满了,为此就将绍女士父亲介绍到李大庆家盖房子。
李某说,据他了解的情况是,绍女士的父亲摔伤后,李大庆并未推诿,只是等绍女士父亲出院后,再与其结算(医疗费)。记者想通过李某联系上房主李大庆,但被其婉言谢绝。
对于李某所说的情况,绍女士不能接受。她说:“我家的经济条件不太好,父亲每天都需要大量的医疗费。情急之下,我曾求助于桐城市劳动监察部门,希望他们能够找到房主李大庆,解决我父亲后期治疗费用。可桐城市劳动监察部门答复我说,这件事不属于他们监管的范围。”
对于绍女士父亲的遭遇,9月14日,记者咨询了市劳动监察支队。该支队有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绍女士的父亲是给李大庆私人家盖房子,而不是给某个单位建设(房屋)。“这样,就缺乏相应的被监察主体,劳动监察部门爱莫能助。”
不过,这位工作人员建议,绍女士可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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