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一驾驶人王某在自己摩托车未办理入户手续的情况下,挪用其妻的摩托车号牌上路,试图逃避交警的查处,但还是被桐城交警大队的民警查获,王某受到了罚款1000元的依法处罚。
当日上午9时45分,该大队民警在桐城市新车站执勤时,驾驶一黑色踏板摩托车的王某见有民警执勤后时走时停,神色慌张。民警立即上前检查,果然发现该车只在后面悬挂了一块号牌。因王某当场无法出示行驶证,民警通过信息平台查询得知,该号牌属一红色QM110-3弯梁摩托车所有,与王某所驾驶的黑色踏板摩托车车型完全不符。在事实面前,王某称,其摩托车已购买多年,但一直未到车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近期,慑于交警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力度,就将其妻摩托车上的一块号牌卸下安装在自己车上,心想只要夫妻不同时驾驶摩托车出现在同一地点就没关系,哪知今天一上路就被交警查获。
袁丙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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