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贫困人口慢性病应办早办、应办尽办,确保贫困人口及时享受健康脱贫政策,太湖县通过“三比对”做实、做细、做优贫困人口慢性病办理工作。
一是加强纵向比对,减少信息遗漏点。太湖县对近5年贫困人口住院诊疗信息、近年来门诊统筹报销使用过糖尿病、高血压等药物人员信息与贫困人口慢性病办理信息进行比对,对疑似未办理人员信息建立慢性病排查台账,由乡镇、村进行排查核实并组织统一办理,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确诊的患者凭结算信息实行“零材料”办理。目前排查疑似慢性病患者2105人,已办理慢性病472人。
二是加强横向比对,扩大核查覆盖面。县医保部门对残联提供的精神残疾人信息及卫生部门提供的结核病、癫痫、肿瘤等项目管理人员信息与医保系统贫困人口慢性病信息进行比对,对疑似未办理的患者,由乡镇、村进行再排查、再核实,精神类疾病患者凭精神残疾证办理,项目管理人员凭项目管理单位证明实行“零材料”办理。通过横向比对,不仅加大了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及合作力度,而且还减少了办理中的盲区。
三是加强即时比对,实现办理动态清零。根据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人口慢性病医保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医保经办机构在报销材料受理及审核环节主动筛查,发现贫困人口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且有明确慢性病诊断并符合慢性病鉴定标准而未申办慢性病的,实行“零材料”即时办理,同时信息管理人员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每月主动筛查,即时予以办理,评审认定后由乡镇卫生院集中打印慢性病卡、村卫生室发放,确保了贫困人口慢性病办理的动态即时清零。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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