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国庆)太湖县法院执行干警刚柔并济,在严厉打击有能力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的同时,对一些处境困难的被执行人,也有着似水般的柔情。
9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太湖县法院近期受理了一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浙江某银行因被执行人舒某未能如期偿还透支债务,在经过公证后便向该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承办案件的程法官在查看案卷后稍感欣慰,该案执行卷宗材料一应俱全,被执行人住址等信息详实,十分利于执行,便立即带领执行干警进山执行。路上程法官根据案情做好了执行准备工作,然而在到达被执行人家中了解情况后心情却是万分沉重。被执行人舒某家境困难,孩子幼小,母亲孙某患有癌症,因无钱医治长期在家休养。祸不单行的是,舒某本人近期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严重受伤,背部九根肋骨摔断,肺、肝、肾挫伤,经抢救诊断后已欠下巨额外债,仍在医院住院治疗,有可能丧失劳动能力。面对满面愁容的一家老小,程法官于心不忍,之前准备好的说辞也难以开口,只是默默地掏出身上全部现金捐给了孙某。
回到院里后程法官立即向申请执行人发了一份告知书,详细阐述了被执行人舒某的悲惨境遇,并建议从人道主义出发撤回执行申请。随后,程法官又在某众筹平台为舒某捐款并转发捐款求助书,尽自己所能最大程度地帮助舒某筹款。
在案件审判执行中,法官为家庭困难的原告、申请执行人捐款的情况比较常见,为素有“老赖”之称的被执行人捐款则较为少见。面对处境悲惨的舒某家人,程法官慷慨解囊,尽心尽力帮助舒某筹款,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一个法官的为民情怀,传递着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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