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印 卢向波)7月19日14时许,太湖县公安局寺前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寺前镇寺前大桥有人跳河轻生。
民警立即携带救生装备赶往事发现场,发现一名中年女子已跳入河中,情况十分危急。处警民警立即穿上救生衣跳入河中实施营救,女子极度不配合救援工作,民警只能强行将其拉出水面,搭救上岸。
经了解,女子张某,现年35岁,家住安庆市大观区,7月19日,其因家庭琐事与丈夫发生争吵,遂产生轻生念头,便跑到寺前大桥跳河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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