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阳盛纯 卢向波)7月12日20时许,太湖县公安局寺前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夜间巡逻防范,行至洪畈村洪畈桥头时,发现一名中年男子躺在路旁草丛边,疑似醉酒人员。
民警迅速靠近男子,男子身上酒味刺鼻处于醉酒状态。为考虑安全,民警只好合力将男子先行带回所内帮助其醒酒。在帮助男子醒酒过程中,民警从其身上找到了身份证件。得知男子系刘某某,家住寺前镇塔镇村,民警随即联系上其家人,家人带刘某离开时,民警一再叮嘱一定要细心照看好刘某,劝其以后控制饮酒,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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