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4月12日,太湖县检察院研究出台《检察人员“八小时外”活动监督办法》。《办法》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以外的言行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八小时外”活动承诺、重大事项报告、谈心走访、调查问卷、明查暗访、社会监督、监督责任、问题处理等八项制度,重点对检察人员“八小时”外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办法》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的行为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晋升、奖惩挂钩。同时,将“八小时外”遵纪守规守法情况列入党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
黄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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