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10时,农民工李效忠在县法院门口集中发放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场一次性领到了48750元现金,脸上写满了辛酸的喜悦。
“已经两年了,今天终于能够拿到这笔钱真的很不容易,这是用自己汗水换来的劳动成果。非常感谢县法院执行法警们的艰苦努力。”李效忠激动地坦言,并送上了“维护民益,公正执法”的红色锦旗。
象李效忠一样高兴地领取已被某企业拖欠了两年多的工资共有49名农民工,累计金额达33万余元。
据了解,落户太湖县经济开发区内的某企业自2016年2月起因亏损停产,拖欠李效忠等49位农民工2015年12月和2016年1月份两个月工资合计330908.3元。因多次索要工资未果,49位农民工先后两次向太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一次性支付他们的劳动报酬。太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于2017年4月20日和8月2日两次进行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仲裁裁决,对这49名农民工要求该公司一次性支付工资的申请予以支持。
仲裁裁决书生效后,49位农民工先后于2017年6月2日、8月31日两次向太湖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到该系列案件后,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对该系列民生案件高度重视,本着“优先接待、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的“三个优先”原则,认真商讨执行方案,并从公司的财产调查着手,进行了大量的查证工作,最终经过法警们的艰辛努力于12月7日找到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采取强制措施,承诺兑现欠款。
“今天法院帮我拿到了7000多元的血汗钱,这是对农民工的真切关怀,我也确实感受到了自己的劳动没有白费”。来自宿松县的农民工罗晶晶高兴地对记者说。
“我院接到这起民工工资系列案后,立即开通了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依法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查控,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采取拘传措施,迫于这种强大的压力,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积极筹款,终于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及时提交了我院,安稳了民心。”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汪晓彬告诉记者。
记者在现场看到,法警们在忙着清点现金,对照登记名册,逐一据实发放。而早已排队等候的民工们挨个签字、领取工资,深有感触地感受到了法律维权带来的法治效果。
(本报记者刘辉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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