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太湖县国土执法监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各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思路和指导思想,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遵纪守法、严格依法行政意识,严厉打击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国土执法监察工作在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中取得显著成效。
首先、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县国土局加大查处乱占滥用耕地、私自买卖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违法行为。一是联动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以乡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为依托,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为主体,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经常性管理与督促检查、联合执法相结合的互动工作机制。土地动态巡查得到加强,来信来访件件有答复,违法用地行为进一步得到有效遏制。2009年,乡镇巡查312次,城区巡查158次,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大。去年共受理违法违规用地81宗,涉及土地面积28.07公顷,耕地面积11.38公顷;其中,立案查处51宗,涉及土地面积21.95公顷,耕地面积11.38公顷;申请强制执行案件30宗。组织听证会3起,有力维护了土地执法工作的严肃性。严格依法依规办案,集中开展了对全县范围内的加油站、砖瓦窑厂的清理和查处工作,涉及加油站违法用地案件共计10宗,涉案土地面积0.81公顷;砖瓦窑厂违法用地案件共计30宗,涉案土地面积9.94公顷,其中耕地9.88公顷;矿产资源立案2宗。处理2003年9月5日县城规划区外来户非法买卖违规占地建房共19户;清理乡镇2007年6月18日前非法买卖违规占地建房共计29户。
其二、配合南京督查局例行督查。去年,县国土局在全国第九次卫片检执法检查中,涉及我县图斑数38个,卫片监测面积2436亩,涉及宗地数为39宗。为做好迎检工作,县国土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自查自纠。没收非法开采的花岗石矿产品1100立方米,拆除建筑物面积4007.34平方米,罚款14万多元。通过此次例行督查工作,还对县域内各项违法用地进行了全面梳理,强化了各级领导和用地单位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全县的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其三,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县国土局一是核查矿业权。按省厅要求,于去年7月配合311地质队对全县矿业权进行全面核查,核查资料已通过市局审查并报省厅。二是打击非法开采。年初全县非法采石有10家,通过有力打击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全县非法采石得到有效遏制。三是严格采矿权和探矿权发放。全年采矿权年检20个,探矿权年检7个。去年发放《采矿许可证》9个,累计征收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00多万元。
(本报记者 李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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