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16年到2018年,宿松县检察院共发出检察建议书187份(不含再审检察建议),均得到了及时回复,按时回复率为100%,被采纳率为99.5%,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2018年6月,该院与宿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和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全省率先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协作促进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至全县各乡镇政府及科局级行政机关,要求行政机关定期向检察机关通报行政执法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并确立了检察院与纪委监察委、县政府法制办之间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提升了检察建议刚性。
2016年以来,该院在办案过程中突出重点,聚焦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这4个行政公益诉讼重点领域,如2017年该院通过履行公益诉讼前置程序,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2000余万元。另外,就宿松县有关部门怠于履行法定职责致林地受损一案,及时提起安庆地区第一起行政公益诉讼并得到了法院判决支持,林地得以恢复,生态得到修复。据统计,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该院近3年来共受理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14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07份,全部覆盖了4个行政公益诉讼重点领域,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3年以来,该院在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方面,不断加强对审理超期、宣判程序违法、财产保全措施违法、当事人无委托权限参加诉讼、未按法律规定送达法律文书和诉讼费未及时退还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在执行活动监督方面,加强对立案审查不严、有案不立、不应立的乱立、怠于执行、中止执行程序不当、终结执行程序不当等问题的监督。切中要害,赢得了监督实效,彰显了检察职能。该院共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4件,发出检察建议书24份;受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9件,发出检察建议书56份,均得到了法院认可。
为了加强检察监督实效,2016年以来,该院改变以往将检察建议书送达被监督单位后即结案的做法,而是通过座谈交流的形式,就办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向被监督单位进行一次全面集中反馈,并提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被监督单位均将其作为一个专业培训会,组织相关科室、执法人员全都参会听取。截至目前,该院以座谈会形式,先后向县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卫计委、水利局和环保局等10余个被监督单位集中反馈了检察意见。通过面对面沟通,加强了双方的理解,达到了彰显民行检察职能与增强监督实效的双重效果。柴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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