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住新房,父母却住在危房,要依法严惩。近日,潜山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赡养人积极履行赡养义务确保被赡养人入住安全住房的通告》,要求赡养人有充裕安全住房,目前被赡养人仍居住在危房的,须于6月30日前,主动将其接入安全住房生活。该县《通告》称,在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工作中,发现少数家庭依然存在子女有赡养能力而推脱逃避赡养义务,致使父母仍然居住在简陋的危房中的现象。该县政法机关将依法对经普及法律、宣传政策、思想教育后仍不主动履行赡养义务,虐待、遗弃被赡养人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该县要求赡养人主动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生活,还要尊重被赡养人生活习惯,处理好家庭关系,做到物质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关心、医疗上保障。同时,确因老人“穷家难舍、故土难离”不愿搬离的,子女务必作出承诺改善其原居住条件、保证居住安全、尽到赡养义务。否则,政法机关将视情节对赡养义务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储北平 詹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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