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陆杨
“马上就要到年底春运了,可我们乡到县城的农班车却都停运了,我们百姓出行该怎么办呀? ”1月8日,潜山县塔畈乡读者李政(化名)向本报记者反映,他们当地的农班车已经停运多日。
据李政介绍,他们乡到潜山县城一共有10辆左右的农班车,平时每天都有车辆来往于县城和塔畈之间。可最近几天,这些农班车都停运了,原因不明,“我们去问驾驶员,都被告知,无限期停运。 ”
春节即将来临,李政告诉记者,当地百姓去县城办事的人越来越多,因此,在没有农班车可乘的情况下,很多人选择坐黑车。 “黑车不但价格贵,而且很不安全,一点保障也没有。 ”李政担忧地表示。
那么,塔畈的农班车为何停运呢?记者联系了一位农班车车主余先生。他告诉记者,他们属于潜山县一家客运公司,去年底,因为公司股东之间的纠纷,导致很多车主无法购买保险,最终只好停运。
余先生坦言,这条班线的很多驾驶员都跑了一辈子农班车,大家都知道春节之前是客运高峰,“所以驾驶员个人没有人愿意停运,但现在车辆没有保险,根本不敢上路。 ”
农班车停运,直接导致群众出行难,潜山县运管部门对此如何反应呢?记者1月9日联系了潜山县运管所。该所一位黄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塔畈乡的农班车的确出现停运,目前运管所已经从其他地方抽调了数台农班车解决群众出行问题。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停运的原因和客运公司内部纠纷有关系,“目前,我们运管所和塔畈乡政府已经多次组织客运公司的股东、车主参与调解,争取在春运之前解决这一纠纷。 ”
近年来,随着各地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很多农村客运班线车辆或被政府征收、或参与公司联营。在此过程中,一些地方出现了农班车因为利益纠纷擅自停运的现象,直接影响了地方群众出行。
对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应当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
此外,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在终止前30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对于此事的最新进展,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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