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一女子疫情期间通过网络虚假销售体温计受处罚
本报消息 记者任祥斌 通讯员胡芳报道 安庆女子许某疫情期间通过网络虚假销售体温计有了结果。10月15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许某诈骗一案。法庭对被告人许某犯诈骗罪单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28日,被告人许某通过闲鱼APP发布销售体温计信息,与被害人景某沟通联系后,虚构自己有大量体温计和稳定的货源,可以随时发货的事实,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后以先付款再发货的方式,让被害人微信转账货款8000元,许某收款后编造各种理由不发货不退款,经被害人多次催促退款1000元,剩余钱款用于还债和消费。案发后,被告人许某已退赔被害人损失7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自己有大量体温计和稳定的货源,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7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许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庭审中其自愿认罪认罚,且已全部退赔被害人损失,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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