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淮风暴”夏季统一行动开展以来,宜秀区法院结案12件,执行到位额1439万元,拘传3人,拘留4人,拍卖房产10处、车辆2辆,扣押车辆5辆,腾房面积520多平方米,执行工作开局良好。
继省高院“江淮风暴”夏季统一行动部署以来,宜秀法院对超期未结案件、涉党政机关案件、跨区域系列关联案件进行摸排,以“江淮风暴”夏季统一行动为抓手,开展系列特色行动,集中攻克三类重点案件。
该院执行的吴某申请执行王某民间借贷一案,系跨区域系列关联案件,被执行人王某夫妻有多个案件在安庆市、区法院和其他地市法院执行,名下财产包括安庆、池州、合肥的不动产等。法院执行局考虑到跨区域系列关联案件执行难度大,经过周密部署和安排,委托公安临控手段,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并责令其自愿配合处置法院查封的财产。宜秀法院通过网络拍卖,成功拍卖了王某名下位于合肥的房产。经法院强制开锁,清场交付,历经4个余月时间,成功处置了王某这一跨地市房产。
宜秀法院执行的另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系涉党政机关协助执行案件。宋某申请执行某电力公司,被执行企业应支付申请人300余万元,因被执行人公司的厂房土地已被安徽某文化旅游公司收购,公司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无法支付案件执行款,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法院多次和安徽某文化旅游公司及其投资人之一某机关单位协调,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提取案件执行款。因收购款项分四年支付,宜秀法院经多次与机关单位和该文化旅游公司协商沟通,最终该文化旅游公司在端午节前一次性支付了近300万元的执行款到宜秀法院账户,使得该案一次性了结,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另一起涉金融案件当事人在端午节前一天将近20万元执行款送至法院,案件执行完毕。该案系追偿权纠纷案件,安庆某电器公司是该案担保人,也是被执行企业,由于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其纳入失信名单。由于被执行企业夏季销售空调,需要马上贷款和进货,纳入失信名单对其构成很大影响。法院以此为案件突破口,召集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经调解,被执行企业缴纳近20万元执行款后,申请人也提出申请将被执行人已冻结的存款扣划后解除对其所有账户的查封,同时将其从限制高消费和失信人员名单中解除。(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方超吴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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