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市民周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我居住在壕梗街32号1单元。有居民将花盆摆放在楼道的窗台上,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安庆晚报记者 唐飞
周先生告诉安庆晚报记者,他所居住的单元楼4楼楼道窗台上,长期摆放着4个花盆,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花盆底部紧挨着窗台边沿,下方是居民进出通道。“一旦花盆跌落,砸到行人,后果将不堪设想。”
周先生说,在窗台、阳台上随意摆放花盆,并且不加以防护,这是一种不负责的做法,也是安全意识淡薄的体现。“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现场。周先生所反映的居民区属于老旧小区,公共楼梯过道的窗台为开放
式,窗台的宽度不超过20公分。在这狭窄的窗台上,摆放着4个花盆,盆内花草长势茂盛。
采访中,有居民告诉记者:“花盆如此摆放,让人害怕。谁也
无法保证这些花盆不被大风刮落,砸到行人。”
记者随后沿着壕梗街进行走访,发现类似在窗台上摆放花盆,且没有防护措施的现象不在少数。
居民吴先生说:“种养盆栽美化环境,陶冶情操是一件好事,但也要考虑到公共安全。将花盆随意摆放在楼道窗台上,而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很可能导致意外事故发生。两年前,我在下班回家时,就差点被一个从居民楼阳台落下的花盆砸到。”
居民陈女士说,有媒体报道,上个月,深圳福田一小区发生高空坠物,一整块玻璃从天而降,砸在了一名5岁男童的身上,男童经抢救无效死亡。“血的教训屡屡发生,居民们一定要管好自己的花盆和空中搁置物,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相关部门也应监督和介入。只有这样,悲剧才不会上演。”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邵川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邵律师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肇事的花盆或空中搁置物找不到主人,一栋楼的住户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随后将此事反馈到辖区碟子塘社区。一名胡姓负责人称,尽快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排查,将楼道窗台上的花盆搬走,消除居民们“头顶”上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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