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就学期间,研学旅行不超过2次。
○中学生就学期间只安排1次。
○原则上单批次学生数不超过200人。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不得收取任何回扣。
○采取招标形式进行。
○随行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学生。
本报讯(记者白萍)研学旅行是面向全体中小学生,由学校组织安排,以培养中小学生的生活技能、集体观念、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一种普及性教育活动。记者从市教育体育局获悉,为加强和规范安庆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该局出台《安庆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七项规定》,对安庆市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按照规定,要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应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其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应本着“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学生参加。开展研学旅行活动须事前召开家长委员会征求意见,家长委员会参与制定活动方案。全市中小学要高度重视研学旅行的育人功能,加强研学旅行校本课程建设。凡是没按课程要求制定研学方案的“只旅不学”一律不予审批。
规定要求,全市中小学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围绕规定的主题及划定的范围开展活动。研学旅行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小学生就学期间,研学旅行不超过2次,初中生和高中生在就学期间只安排1次。小学以县区内研学旅行为主,初中以市内研学旅行为主,高中以省内研学旅行为主。中小学生研学活动原则上要到经教育部门认定的研学旅行基地进行。研学旅行时间应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研学旅行活动原则上单批次参与学生数不超过200人。各中小学不得扩大活动范围,不得超规模组织,未列入的年级不得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另外,规定还指出,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任何回扣。要采取招标的形式进行,不允许指定相关企业或机构。中小学随行人员不得在研学旅行活动期间擅自离开学生,不得饮酒,不得从事任何无关活动,如有违反将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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