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叶蕾周国庆)10月24日,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对男子朱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明,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中午在家吃饭喝了六两白酒,下午15时许朱某某在既没驾照、摩托车又达报废标准的情况下,骑着该摩托车出门买菜,在回家的路上被交警当场查获。经医院抽血化验,达到醉驾标准。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环节,依法对朱某某进行了讯问,朱某某竟称自己喝酒后还休息一段时间,当时出门前没喝水,多喝点水就没事了。承办检察官严厉指出其观念错误,并进行了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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