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闻珉 周国庆)7月19日上午,骄阳似火,大观区集贤北路某印刷厂6400多平米厂房内,大观区法院执行干警正在对该处厂房进行强制清场。由于是“骨头”案,当事人前期态度强硬,且涉案房产面积大,此次清场行动是在市中院指导下,大观区公、检、法三家通力配合,市中院方向华副院长亲临现场督导,大观法院院长章伏虎亲自担任执行行动总指挥。
此次行动涉及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均为该印刷厂法人张某,执行法官遂决定将两案合并执行。由于张某无力偿还欠款,法院依法对其名下厂房及厂内机器设备进行拍卖处置。但是该厂房被三家租赁户及张某家属占有使用,执行法官前期多次上门劝说,张贴让房公告,督促其搬离,均无果。于是,法院决定依法予以强制清场,并制定了详细执行方案。
上午8点30分,大观法院集合40余名干警前往执行现场。干警抵达后迅速拉起警戒线,架好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严格按照既定方案施行。执行实施组兵分四路,分别负责印刷设备拆卸、租赁户厂房搬迁、印刷厂办公室搬迁和执行谈话,后勤保障组听从现场指挥调度,维护现场秩序并配合执行实施组工作,整个行动强势而有序地推进。在执行中,张某家属和两家租赁户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进行清场交付,唯独第三家租赁户态度强硬,以要求补偿为由拒不让房。经过市中院领导及执行总指挥章伏虎现场劝解,明晰利害,第三家租赁户一改强硬态度立即服软,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经过近三个小时的清场,执行干警将厂房内的所有物品逐一清点,悉数搬到指定地点,并制作了搬迁物品清单。考虑到厂房内还有产品正在生产,法院同意给予一个月的期限,三家租赁户也承诺会在期限内搬离。
为充分展现“阳光执行”,大观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安庆市中级法院、大观区检察院、大观区公安分局、大观区十里乡经发办工作人员对此次行动全程参与、监督、见证。
行动结束后,大观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行座谈,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此次执行活动行动快、力度大,突出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执行干警规范执法,是文明之师,这次行动在了解到法院执行工作的真实过程和法官的工作状态的同时,也切身体会到法院的不易和法官的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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