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渊)5月17日,记者从市河长办获悉,《安庆市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日前印发,该《方案》明确界定了工作职责、主要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到今年8月底前,安庆市将全面建立到村级的湖长制体系。
据了解,《方案》明确对市域所有跨省、跨市、跨县(市、区)湖泊均以水系为单元,设立市级湖长;湖泊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居委)分级分区设立湖长;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确保湖区所有水域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8月底前,全面建立到村级的湖长制体系。《方案》还规定了市级湖长的巡湖频次,对下一级湖长和本级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各级河长(湖长)会议负责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湖泊管理保护、实施湖长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市级湖长协助单位、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安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协同推进湖长制各项工作。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本级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总河长、副总河长、湖长确定的事项,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市、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应依法划定湖泊管理和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严格控制开发利用行为,依法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实行湖泊岸线分区管理。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湖泊水资源保护,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
加大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按照水功能区确定的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强化湖泊水环境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市区内存在黑臭水体的全部湖泊和入湖河流整治,完成作为饮用水水源地湖泊的安全保障达标和规范化建设。
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积极有序推进生态恶化湖泊的治理与修复,加快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逐步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落实湖泊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健全完善湖泊、入湖河流所在行政区域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涉湖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明确,6月底前各县(市、区)出台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明确湖长;7月底前,乡(镇、街道)出台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明确湖长;8月底前,落实村级湖长。健全考核激励问责机制,强化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增强湖泊保护意识,并就加强湖泊名录编制、“一湖一档”建设、“一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等基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新闻推荐
本报讯5月14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安庆市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飞跃率队...
安庆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安庆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