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方敏 卢向波)5月12日,江西籍驾驶员周某某从安庆购买一辆新车后,因持有的临时号牌有可疑之处,被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卡口中队民警截获,最终经市车管所系统查询,真实临时号牌的车辆信息与驾驶人出示的临时号牌所载明的车辆信息不相符,涉嫌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大队依法给予违法驾驶人周某某作出罚款5000元,扣除12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5月11日中午12时35分,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卡口中队民警在沪渝高速安庆收费站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白色猎豹轿车准备进入收费道口,民警见状立即上前要求其出示驾驶证,驾驶员一口回答证未带,再让其出示临时号牌,驾驶员拿出一张标有“京AEJ284”机动车临时号牌,日期显示为2018.05.09,民警怀疑其出示的临时号牌有可疑之处,要求其将购买车辆的保险、合格证、发票全部出示以备检查。出示的合格证、保险、临牌、发票日期分别为5月7日、8日、9日、10日,民警由此更加确信,该车辆临时号牌有假,便联系市车管所请求其查询该临时号牌的真伪。经系统查询之后,真实的“京AEJ284”临时号牌被用在一辆英菲尼迪车辆上,并非查获的猎豹轿车。确定后由市车管所出具证明。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立即向市交警支队法制科予以汇报,并立即扣留车辆,将驾驶员带至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民警为了更加了解购买车辆的流程以及该驾驶员取车的情况,来到安庆汽车城猎豹4S店进行询问。从工作人员处得知,购买车辆分为两种,一种是第三方平台,俗称电商,第二种是现场购买。该违法驾驶员周某某以第一种方式在猎豹4S店订购一辆车,将自行携带的交强险以及临时号牌带来,于5月11日将剩余的余款付完便驾车离开。
民警调查之后,在大队立即对驾驶员周某某进行询问,其承认临时号牌是他放到车辆上,一个人驾驶车辆,但临时号牌的由来,却道不明白,民警耐心劝说及安抚,驾驶员仍对临时号牌的由来,不能自圆其说,并在3个小时的询问过程中,编造出了5个说法,要不临时号牌是4S店寄给他的由他带来的,要不就是从江西那边拿的,再要不就是取车时候在4S店桌上拿的等等。经过民警细心开导及耐心询问,最终周某某讲述了他是江西宜春人,此次是宜春汽贸公司一名老乡,给了一张临时号牌来安庆提取一辆新车回来,当他驾驶车辆被交警查获时,电话询问老乡,老乡告知临时号牌通过网牛弄的,当时心里咯噔一下。
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根据周某某的违法事实,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严肃性,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对周某某实施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扣除12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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