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居民在小区公共绿地上种菜4月13日上午,家住龙井小区的何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有人在小区的公共绿地上种菜,将公共用地变为了私人“菜园”,居民们多次向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反映,但没有效果。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安庆晚报记者 汪秀兵 文/图
何先生告诉安庆晚报记者,龙井小区的环境原来比较好。“自从一些居民在小区的公共绿地上种菜后,这里的环境越来越差了,居民们对此感到不满。”
“好好的草坪被人毁掉,种上了蔬菜。”何先生说,一些种菜居民将自制的铁筒放置在“菜园”内,并且铁筒里装满了臭气熏天的肥料,令人作呕。
何先生说,还有的种菜居民将腐烂的水果当作肥料来用,气味特别难闻。“现在的气温越来越高,如此脏乱会引来蚊虫。这不仅有损小区环境,也影响到小区居民生活。”
何先生说:“居民们曾向小区物业公司和辖区社居委进行过反映,但没有多大的效果。居民们为此感到很郁闷,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制止这种不文明的现象。”
接到何先生的反映后,4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龙井小区。小区内有几块大小不一的“菜园”,种植着一些蔬菜。其中一个“菜园”内,放置着一只铁筒,筒里装满漆黑发臭的东西。记者还未靠近,就能闻到一股臭味。
采访中,有居民告诉记者,小区的公共绿地属全体业主所有,不能被个别居民占为己有。“公共绿地应该种些花草,肆意种植蔬菜,有损小区形象。”
记者随后来到安庆市绿鑫物业有限公司。一名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居民在小区内种菜,确实影响小区环境。“我们为此也派人进行过制止,但对方不予理睬。在去年一次行动中,我还被种菜居民推倒在地。”
这名负责人说,对于这种现象,他们很难管理。“希望社居委能够关注此事。”
碟子塘社居委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居民们反映的情况,他们将督促龙井小区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力度,维护好小区的环境卫生。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汪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蔬菜的种植是需要经过开垦、播种、施肥、浇灌、收割等一系列的步骤组成,而现代化的小区中都不具备蔬菜种植的配套条件。那么,在种植过程中就难免会产生污染物、废弃物,更何况使用肥料,异味扑鼻让人难以忍受。“所以在小区内种植蔬菜是对小区环境极大的破坏和污染。”
汪律师说,按照我国《物权法》和《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要改变公共用地的形态、用途,应由业主们共同来决定,单个业主无权擅自分配使用。业主私自改变小区绿化区域用途属于违法行为。业主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应当由物业公司告知私改绿化区域的业主停止侵权,恢复原状,有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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