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安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指导中心已于本月正式开始建设。项目场址地处大观区茅岭村,市救助管理站院内东侧。根据民政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将建设能容纳100人的未成年人保护指导中心,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包括入站登记、生活、教育、文体活动、医务康复等功能,以及其它办公附属用房。
据介绍,根据《儿童权利公约》精神,我国将流浪儿童定义为年龄在18周岁以下,离开家庭或监护人,流落于社会超过24小时,造成基本生存条件失去可靠保障而陷于困境中的未成年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方面。
记者了解到,市救助管理站(安庆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自成立以来,已共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万余人次,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超过4000人次,极大地保障了他们的基本权益。同时,因年老、年幼、精神疾病、智力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身份信息而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也在逐年增加。
经省民政厅同意,在建的安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指导中心,将用于直接照料滞留未成年人,并为农村留守儿童等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监护照料、调查评估和监护干预等服务。目前该项目已通过“十三五”全省民政服务设施项目的申报,并列入安庆市重点工程,预计一年后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
(通讯员杨坤记者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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