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市民刘女士致电《安庆晚报》热线:2010年,因家庭矛盾,我与前夫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协议离婚,女儿抚养权归我,前夫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2013年,前夫到外地发展,中断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另外,女儿每年各种学杂费和生活开支要2万多元,按照当时协议,前夫需分担一半,每年支付1万多元。现在,前夫对女儿的抚养费和其它费用不闻不问,我又找不到他的踪迹。请安庆晚报帮忙咨询,遇到这种情况,我如何维权?
跑腿记者付玉
刘女士告诉安庆晚报记者,她和前夫离婚已经有7年多时间了,女儿一直与她一起生活。“前夫在离婚时,答应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和其它费用,可现在却没有了,并且还玩起了‘失踪\’。由于能力有限,我的经济压力很大,出现这种情况,我该咋办?”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张金金律师。张律师说,刘女士与前夫系协议离婚,非诉讼方式离婚,其想要追回抚养费,需要通过向法院进行起诉,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刘女士前夫今后不愿支付抚养费,刘女士可随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刘女士觉得前夫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不足以抚养女儿,其应当搜集相应的票据等证据,以证明其女儿每年实际生活、教育、医疗支出的一半超过6000元,由法院裁定是否增加抚养费的额度。”
新闻推荐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全面增强执政本领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要求之一,而“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又是全面增强执政本领的一项重点工作。目前,宜秀区党建已全面开启“智慧模式”,以数...
安庆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庆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