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汪传文记者白萍)自9月1日起,安庆市全面开展秋季学期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记者10月15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此次专项检查共下达整改通知书178份,立案查处9起。接下来,还将不断增加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检查频次,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此次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学校食堂871家,“小饭桌”148家,校园周边小餐饮店1018家。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学校食堂能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齐全,管理工作较以前更加规范;加工场所配有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冰箱、消毒柜等基本设备按照要求配备齐全;建立和完善了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食品留样及台账记录制度。
但执法人员也发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包括少数学校食堂没有配备(明确)专职管理人员,新进从业人员不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少数食堂内因设施不足,食品不能进行分类摆放,加工过程存在生熟交叉污染;少数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进货验收制度落实不到位,台账登记不规范,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不到位,“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推进迟缓。根据发现的问题,共立案9件,罚没3.5万元,下达整改通知书178份。
下一步,安庆市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饮食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继续开展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为重点的校园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的小餐饮及校园周边“小饭桌”。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范围是否与许可证一致;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对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学校,还要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是否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同时检查学校食堂加工经营行为规范情况,检查其是否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等;是否严格落实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用水卫生、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制度要求。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应检查成品的运输温度和时间等是否符合规定。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还要重点检查食品的感官性状、标签标识、贮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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