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诉求复杂化的趋势,也催生了解决社会矛盾多元化手段和方法多元化。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确立为法治建设的目标。诉讼与非诉讼机制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自2006年以来,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不断探索多元化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立了诉调对接平台。实现了矛盾纠纷由单一诉讼向多元化纠纷解决转变、由法院单打独斗向社会联合化解纠纷转变、由单纯审判向延伸服务转变。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块“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室”的招牌挂在湖心北路人民保险安庆公司理赔中心大门前。跟据大厅内的指引,记者走进位于三楼的宜秀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室内,一张形似钥匙的长桌十分醒目。
“调解室的桌子设计成钥匙的形状,寓意打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宜秀区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办公室主任郑磊说。
事实也的确如此。
今年8月1日,宜秀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设立,配备2名审判员1名书记员和1名特邀调解员常驻在此,机构设立10天便受理涉保纠纷20余件,一半以上当事人在此握手言合。
郑磊告诉记者,诉调对接简单来说就是将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从诉讼程序转入调解程序,通过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机衔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纠纷解决选择权。诉调对接中心是实现这一衔接的平台。
早在2006年,宜秀法院便探索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率先在全市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集中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15年,又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共同签署《关于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无争议事项固定机制、快速理赔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
今年6月,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宜秀法院推行保险纠纷案件一站式处理,与安庆市保险协会进行诉调对接,在人保安庆公司理赔中心设立调解室,将保险纠纷案件列入先行调解程序,首先进行前置诉调。
“法院调解员位置更中立也更专业,在我们调解不成的情况下,诉调对接中心能充分发挥释法析理的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公平解决。”人保财险安庆分公司理赔中心法律岗负责人戴强强说。
而“诉”与“调”的对接还不止体现在诉讼前。
“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判后调解、上诉前调解和执前调解。任何一个阶段发现有调解的可能,都会转入多元办,进行调解。”郑磊说。
诉调对接后,案件在时间和诉讼费用上存在优势。
一起案件从受理到结案,按正常诉讼程序至少三个月。通过诉调对接,最快半天就能结案。同时发挥诉讼费杠杆作用,调解成功案件诉讼费仅收四分之一、司法确认案件不收费,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目前,除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之外,小额诉讼、家事纠纷案件、金融类纠纷都在此受理。诉调对接中心挂牌一个月以来,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115件,结案93件,其中调解成功和撤诉60件,调撤率达65%,日均结案4件,平均结案时间小于10个工作日。
村镇驻点:17个工作站,联合调解
在宜秀区芭茅社居委内的区法援中心里,有一间专门的调解办公室,办公室内挂着一张图,图上公开了驻点联系法官的姓名和电话。
“一个点有一名审判员和书记员,在人民调解不能解决纠纷的情况下,配合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工作,提供法律帮助。”宜秀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耿靖说。
宜秀法院辖区内有六个乡镇办,幅员宽广,人口较多,且大部分辖区处于农村,社会纠纷也纷繁复杂。为了因地制宜的调解案件,该院与辖区内的村镇两委及司法所等沟通,建立驻村镇的诉调对接工作站和调解工作室,同时聘任村镇干部作为特约调解人员,委派、委托、邀请调解,借助村镇相关人员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合力调解,力争“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源头化解纠纷。
7月27日上午,安庆市开发区光彩社居委会议室里,宜秀区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办公室的法官正开庭审理某小区的8起物业纠纷案。通过庭审,承办法官了解了当事人的想法及原因。在第一个庭审休庭时,法官抓住机会进行调解。
针对当事人在庭审中的主张及理由从法律规定、市场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剖析,并对法与情、情与理问题表达自己诚恳的看法,赢得了在场当事人和群众的认可和信任。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与社居委的工作人员共同针对每个案件进行调解,经过三个小时的努力,最终7个案件调解成功并当庭给付了物业费,1个案件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原告当庭撤诉。
像这样零距离庭审和诉中调解只是宜秀法院多元办法官再平常不过的工作。
近年来,宜秀区人民法院依托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省级示范点的优势,以涉民生案件为核心,以融合公安司法资源、整合社区调解资源为抓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设立法官工作室、驻村(社区)联系点,建立基层调解组织诉调对接机制。
据介绍,宜秀法院在辖区内建立55个特邀调解组织和66名特邀调解员名册,同时发挥39名人民陪审员的辐射作用,在办案中,法官依靠特邀调解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将案件在立案前委派或立案后委托给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调解。截至目前,已在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菱北办事处、杨桥镇、余湾村、大龙山镇、罗岭镇黄梅村等设立17个诉调对接工作站和调解工作室。确立定人、定点的联系制度,驻点法官的照片和电话上墙,使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分流和化解。
多元调解:提速公平正义实现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不断深化发展,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诉求复杂化的趋势。加上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在遇到纠纷后,很多人第一个想到的是诉讼,将诉讼理解为纠纷解决的第一选择甚至是唯一方式。人民法院诉讼案件总量急增,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
据宜秀法院统计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宜秀法院受理案件数分别为2439件、3162件、5590件,增幅为129%。
“社会矛盾的多元化必然要求解决社会矛盾多元化手段和方法多元化。”郑磊说。
早在2006年,宜秀法院便探索纠纷解决多元化机制,率先在全市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集中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08年成立“速裁组”,探索民商事案件快速裁决机制;2013年,同步挂牌“诉讼服务中心”与“诉调对接中心”。
2015年开始,为使纠纷更快捷、便民地调处,赋予人民群众更多选择权,宜秀法院建立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设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办公室”,探索建立“调解员请进来、法官走出去、诉调接起来”的宜秀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
对内,整合法院内部资源,成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诉调对接,开展委托、委派调解,办理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速裁、劳动争议、督促程序案件等。
对外,整合法院外部资源,建立起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便民利民”为原则的“区、镇(街)、村(社区)、法院”4D调解网络。
“诉调对接将过去独立的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方式进行了连接,形成了解决纠纷的多元化格局。”宜秀区法援中心主任曹尚锁说。
与此同时,宜秀法院建立建全了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前置性诉前联调机制、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基层调解组织诉调对接机制、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完善调解中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尝试建立调解和裁判适当分离制度,同时严格落实司法确认制度,赋予了人民调解的权威性。
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了矛盾纠纷由单一诉讼向多元化纠纷解决转变、由法院单打独斗向社会联合化解纠纷转变、由单纯审判向延伸服务转变。把大量的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合理配置了司法资源,缓解了审判压力,化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境。
2016年,宜秀法院收案数首次出现降低,通过诉前调解624件,从源头上化解了12.2%的案件。从2015年3月多元办成立以来,共诉调对接1633件案件,化解了宜秀法院民商事案件近20%。
“深入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促进了审判公开、公正、公平,也提高了案件的审效,增强了司法公信力,最大限度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也让人民群众在各项司法改革实践中感受更多‘获得感\’。”宜秀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光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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