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记者任祥斌通讯员胡芳应海庆报道近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寻衅滋事一案。依法认定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对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此案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26日21时许,被告人王某为发泄不满情绪,在安庆市迎江区绿地二期B8栋地下负一层停车场内,手持匕首尾随被害人焦某某进入该停车场电梯内,在电梯自地下一层运行至一楼过程中,使用匕首抵住被害人颈部,并用手捂住被害人嘴巴威胁其不准出声,意图将被害人带出电梯进行殴打。电梯门在运行至一楼时被打开,被告人王某见电梯门口有人而作罢,并逃离现场。
新闻推荐
安德烈教授指导进行椎间盘激光修复手术为促进医院椎间盘激光修复手术的进步和发展,增进同国际先进医疗技术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加强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和院内学术氛围,安庆市中医医院于8月23日举办椎...
安庆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安庆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