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汪杲孙君玲周国庆)“免抵押!低利息!针对在校大学生!”近年来,通过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贷款的“校园贷”业务悄然兴起,相较于正规贷款平台,校园消费贷款平台的风控措施较差,且难以控制借款流向,往往导致缺乏自制力的学生过度消费,甚至由此引发犯罪。近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件由校园贷引发的刑事案件。
董某是安庆某高校大二学生,看到周围有同学通过校园贷可以随意购买心仪的东西,董某也动了贷款的心思,但打听后得知所谓的低利息实际上是以本金冲抵利息的方式进行放贷,实际利息远高于一般贷款。考虑到自身的经济情况,董某不敢以自己的名义贷款,于是打起了曾经的初中好友王某的主意,王某现就读于铜陵某高校。2017年3月的一天,董某向王某谎称其发现一个金融漏洞,可以修改、抹去贷款记录,劝说王某以自己名义通过校园贷平台进行贷款,并承诺帮助王某将贷款所得的钱进行投资,王某不仅可以白得贷款,还可以拿到投资分红。王某信以为真,在此后的一个月间,在董某的帮助下多次通过校园贷平台进行贷款,并将贷得的钱交予董某进行投资,直到四月中旬,某贷款平台反复向王某催缴利息,而董某却始终无法联系上,王某方知自己上了当,而此时的董某已经将王某贷款的钱挥霍一空。
8月4日,迎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该案移送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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