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安庆晚报记者从大观区人民法院获悉,不久前,大观区人民法院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这是大观区法院获得第九届、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后,连续第三届荣获该称号。此外,该院法官助理周鑫撰写的论文《行政惯例的有效性研究》荣获安徽省高级法院第二十八届学术讨论会优秀论文奖。
聂珊珊
安庆晚报记者付玉
大观区人民法院不断适应新形势对文明单位提出的新要求,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坚持为民司法播撒文明、公正司法孕育文明、规范队伍展示文明、加强监督检验文明、营造环境彰显文明。始终将文明创建作为法院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大大提高了全体干警的精神风貌。全院上下形成了浓厚的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实现文明创建工作与法院审判职能两不误、两促进,全面推进法院各项事业取得新发展。
另悉,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文件《关于表扬全省法院第二十八届学术讨论会获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中,大观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周鑫撰写的论文《行政惯例的有效性研究》榜上有名。
这是周鑫连续四届在学术讨论会上获奖。近年来,大观区法院高度重视理论和调查研究工作,开展专项调研,对疑难案件进行讨论研究,以理论指导实践,注重在实践中总结、提炼出研究成果。设立职工书屋,成立青年读书会,鼓励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等,营造良好的理论学习和研究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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