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市民钱女士致电《安庆晚报》热线:我的一套新房目前正在装修,在安装地暖保温板时,商家提供给我的是无生产厂家信息、无生产日期等的“三无产品”。等我发现这一情况后,要求商家更换,可商家却以“保温板没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更换。遇到这种情况,我该咋办?
□跑腿记者付玉
安庆晚报记者就此事来到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这名工作人员说,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如果商家无法提供地暖保温板的相关信息,包括生产厂家信息、生产日期,产品参数等,钱女士可以要求退换。商家如果不退,钱女士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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