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一名有车无证男子因朋友急需从滁州返回安庆,为了朋友,有一点点驾驶经验的无证男子独自驾车前往滁州,接上朋友返回安庆,在出安庆北收费站时,被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查获,受到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
当日16时34分许,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在沪渝高速安庆北收费站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中,看见一辆车牌号为皖R牌小型轿车缓缓驶入收费道口,观察发现驾驶员十分紧张,双手都不知道往哪放。民警上前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驾驶员从其携带的包内来回翻找,仅拿出一本行驶证和一张身份证交由民警,民警指挥车辆靠边停车,通过警务终端查询发现该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见此情形,民警现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将驾驶员和其他司乘人员带至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在大队,通过对驾驶员陈某某询问了解到,他在怀宁县经营一家小型企业,手下员工6个人,因跑业务需要,于去年买了一辆轿车,自己没有驾驶证,虽报名参加驾驶证培训,只通过了科目一、二考试,后因工作繁忙,培训中断了,一直没取得驾驶证。平时都是会驾驶的公司员工代开,当天一朋友拜托他前往滁州接其回安庆办急事,调看员工时间表,他发现有驾驶证员工全部在外跑业务。出于事情紧急,朋友拜托不好推辞,他便硬着头皮前往滁州接上朋友返回安庆,当出安庆北收费站道口时,见民警一下慌了神,被逮个正着。
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安庆高速三大队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陈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 ·方敏·
新闻推荐
截止目前,怀宁县平山镇累计注册爱心人士107名,123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注册“中国社会扶贫APP”,注册率已达100%,为推进全镇...
怀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怀宁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