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未检工作法治化、坚持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特殊化、坚持未检办案队伍专业化、坚持未检办案工作制度化、坚持未检办案工作前置化”。近年来,怀宁县检察院探索出“五个坚持“的工作方法,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该院共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对6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3名作出不起诉处理的未成年人得以重返校园,并考取了理想大学。
该院首先坚持未检工作法治化,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即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保护不庇护、宽容不纵容的工作原则,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二是,坚持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特殊化,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办案始终。对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和社会帮教措施,无社会危险性或社会危险性较小的,一律不捕。对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认罪悔罪的,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三是,坚持未检办案队伍专业化,着力提高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四是,坚持未检办案工作制度化,全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社会调查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全面落实国家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政策;五是,坚持未检办案工作前置化,积极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积极筹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观护基地。在相关中学建立未成年法治教育基地,设立法治教育展厅,寓教于乐,让孩子们学习法律知识。在县相关企业、学校建立观护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提供就学、就业平台。
程松意 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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