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政府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在怀宁县,法律援助人将这项倾注党和政府关爱的民心德政工程当成为当事人解忧解难的崇高事业。一件件法理相融的法律咨询,一篇篇真实感人的案例,一册册统一规范的卷宗,让您可以感受到怀宁法律援助人的专业专致。
知为善,
法援征途促公平诠释民生之道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场延绵的善行之旅。在怀宁法援人的眼里,这不仅是以专业的力量来帮助每一个求助者,更需要良知的感召来延续这份正义。为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法援工作人员给自己定了一条铁的纪律——对待每一个来访者,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尽心解释,解释不透的就让当事人解气,真正体现了“扶弱济困,情系民生”。
家住怀宁县黄墩镇独秀社区的郑某,和丈夫程某都是本分的庄稼人,平时四处打零工维持一家三口生计。2014年,三桥镇南方村村民陈某盖房子,请他们夫妻二人过去做瓦工和木工。房子建好后,工资款总共五万元。哪想到,当结工资款的时候,陈某推脱没有那么多钱,自此一拖就是两年。然而,2016年,程某被诊断出患有尿毒症,高额的医疗费用耗尽了积蓄,在一次讨要劳务报酬无功而返的途中,一条“聘不起律师莫发愁,法律援助伸援手”的横幅让夫妻二人通过法律援助提起诉讼,很快拿到了余下的1.8万元血汗钱。郑某不无激动地说:“在我们家最无助的时候,是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帮我拿到了血汗钱。通过亲身经历,我深深感受到民生工程是真真切切地在为老百姓办实事啊! ”
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高标准,严要求,走科学化管理轨道,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真诚的态度、过硬的素质、严格的制度来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发展。为保证援助案件的质量,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健全完善了 《法律援助案件审批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办案质量监督制度》等,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登记、指派、质量评查、法律服务人员履行法律援助义务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县乡村三级法援网络对受援对象进行全程跟踪服务,从而保证了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把工作当事业,坚持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始终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雪中送炭,纾难解困,并以良好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声誉推动这项民生工程健康发展,让法治的阳光播洒在更多人的身上,让公平正义的天空更加美丽。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也是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标杆\’和‘王牌\’。 ”怀宁县司法局局长程高明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言明理,
法律顾问扬正义守护百姓之家
困难群众除了经济条件的制约,最大的困惑还在于对政策的不了解,遇到问题时往往会冲动茫然。集政策宣传与法律咨询为一体的法律顾问的定制和县、乡、村三级法援联动网络的覆盖无疑为困难群众在脱贫道路上提供了法律保障。
2016年6月,为加强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和脱贫攻坚工作的衔接联动,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率先建立困难家庭法律顾问制度,对全县建档的困难家庭按户定制法律顾问。按照就近、便捷的原则,由所在乡镇法律援助志愿法律工作者与困难家庭建立双向联系,并将联系卡发放到每个困难家庭。由县内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对重点、难点法律需求进行把脉会诊,在法律顾问设置上对全县城乡困难群体的法律需求实现双重保障。为加大法律顾问与脱贫攻坚工作的衔接,该县还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于经济审查。为了扩大法律援助工作面,该县还以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契机,将法律援助机构向乡镇村组社区拓展延伸,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真真切切地为困难群体撑起了一把法治“保护伞”。该县在每个乡镇及公检法等部门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在243个村居成立法律援助工作室,实现了即时援助、就近援助,以援助介入案件、以调解解决矛盾,更好地实现对困难群体权益的有力保障,从而形成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室为基础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怀宁县凉亭乡四武村的袁某应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也是家庭法律顾问制度的受益人之一,老伴前不久刚做乳腺切除手术,病后骨瘦如柴,但她的二儿子因为家庭琐事坚决不愿赡养,不愿承担医疗费用,老夫妻俩无奈之下只好找到村法律援助工作室。村法律援助联络员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他二儿子,他二儿子很不理解,次日就找到村委会扬言坚决不给赡养费。家庭法律顾问朱俊多次上门做其二儿子夫妇思想工作,两人一直不闻不问,朱俊随即通过法律援助渠道帮助二老向怀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其儿子给予赡养费和医疗费,此案正在执行当中。
一件普通的赡养案件,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并没有止于案件的判结,针对该案件所具有的教育意义,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该县将此案例拍摄成新闻在市县台进行播出,以期达到感化一批教育一批的目的,让每一个受众在收看中去思考,良好家风的形成应始于孝道。
近两年,按照省司法厅要求,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托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室,明确了联络员。 486名法律援助联络员活跃在乡村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宣传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联络员都是村、社区的干部,在接待处理民间纠纷的过程中,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法律的,便告知其可以向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先行咨询,如需要代理且符合条件的,还可申请法律援助获得免费服务。二是参与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积极调处一些可以调解处理的民间纠纷。村、社区作为一级基层组织,联络员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直接,且对纠纷对象的家庭情况、纠纷的症结均较熟悉,调解工作容易抓住关键,容易调解成功,取得的效果较好,节约了国家的行政管理成本,也减少了群众的讼累。三是加强了法律援助中心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因大部分联络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有限,当联络员接待来访群众时,对涉及法律问题的,联络员在不了解的情况下,都会打电话联系县法律援助中心或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先咨询后,再对来访群众进行解释引导,这避免了来访群众增加车旅费支出。四是协助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有关案情的调查。涉及法律援助案件需进行调查的,法律援助承办人都首先想到联系联络员,通过联络员协助,收集对援助对象有利的证据,节省了法律援助的工作成本。二年来,通过建立乡村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使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畅通了法律援助渠道,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为人民的人文关怀。
行崇法,
民生政策见真情惠泽万千之民
法律援助作为民生工程,唯有抓实抓细,才能将民生工程做实做好,才能做成老百姓心目中的民心德政工程。为此,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加强法援工作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理念。按照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思路,做到应援尽援、援必尽责。在今年以来的办结案件回访中,受援人的满意度达到100%,法律援助的名声、名气在老百姓之间口口相传。
良好的开端始于职业修养。对法援工作作风从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杜绝受理关系案、人情案,法律援助志愿者坚决守住法律援助无偿服务的底线、守住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底线。加强法援业务的培训力度,让法援政策和法律常识渗入站所。今年以来,先后对全体法律援助志愿者、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法援工作站全体人员就法律援助业务知识进行了全面培训,让法律援助的触角不断延伸,通过培训他们来达到复制倍增的效果。加强法援案件质量把控,让法援的生命线在尽职尽责中生生不息。为提升业务能力和指导力度,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形成法援案件分析讨论制度常态化,每周五对一周以来的所有受理的案件进行汇总分析,适时与案件承办人沟通,大大提升了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和案结事了的进度。在案件监管中,还通过建立刑案联席、旁听庭审、回访督查等三项机制,通过公检法办案人员的反馈、庭审的现场表现、当事人的意见反馈等来监督管理刑事案件的援助质量和其他诉讼类案件的质量。
良好的成效始于职业的神圣。年少无知触刑律,法援关怀助回头。今年6月,怀宁县石镜乡司法所前往石镜社区进行社区矫正影响评估时,一名不到20岁的冯姓少年来到了司法工作人员面前,他神情紧张、欲说还休的表达了想寻求法律援助的念头。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沟通,他才放下心里负担,述说了自己的经历与不幸。冯某是个农村穷孩子,父亲早早去世,母亲也改嫁离去,80多岁的爷爷奶奶几乎没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一时糊涂的冯某因盗窃一部苹果手机被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是他家并没有钱支付律师诉讼费。石镜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这一情况后,当即告知冯某具有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积极引导其向石镜乡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申请。然而工作人员虽已详细解释了相关程序,冯某仍然担心申请比较困难,律师能不能在他开庭之前指派到位。该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打电话到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指派律师,县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详细情况后,决定为他开启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当天便指派了援助律师。针对冯某案情,法援律师为其提供了罪轻辩护,冯某最终被判处缓刑。在电话回访中冯某说:“法律援助律师及时为我提供了辩护,让我的合法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也让我深切感受到法律援助律师的敬业精神。 ”该案的承办人张世龙是安徽文法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法援志愿律师,谈及该案,他说:“既然我们选择了做法援志愿律师,就应当真正为弱者‘代言\’。 ”
良好的成效始于对法律的尊崇。近年来,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的具体承办部门,切实按照省市县民生工程要求及工作安排,以维护困难群体权益为己任,坚持在服务民生中创先争优,着力打造专业、快捷、免费的便民服务窗口,实现了网络覆盖、便民利民、质量提升三项突破。近三年来,怀宁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00余件,接待各类法律咨询5800余次。今年以来,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30件,接待法律咨询1308人次。怀宁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受援群众的高度赞扬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援助的基础在于宣传。如果说法律援助是治病救人,那么医于未病则是法援的终极目标,这需要法律知识到边到拐的宣传,让老百姓能知法守法用法,让老百姓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法律服务基层行”、“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开展了大量的宣传活动,明确了三个重点宣传人群:一是走进监所,向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刑事法律援助政策的宣传;二是走进企业,向务工人员宣传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政策;三是走进乡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建档立卡的困难群众宣讲法律援助政策知识,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法律援助知识培训。二年来,怀宁县司法局统一印制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系列法律援助服务手册5万册,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同时,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开通法律援助短信平台,已经陆续向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和法援联络员推送法律援助政策知识。保持对外宣传的及时、精准,中国普法网、中国法律援助网、省司法厅网站、安徽法制报、安庆政府网、安庆新闻联播等各级各类媒体都多次刊登报道过该县法援工作。通过深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该县法律援助知晓率,现在很多基层群众遇到问题,都知道找法律援助中心,让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12348”服务热线电话真正“热”起来了。
援助的目的在于惠民。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下基层、变作风、入民心、惠民生”等活动,创新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降低受援门槛,扩大受援范围,决不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一是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与人社部门针对农民工权益维护事宜联合成立专门工作组,就农民工欠薪、劳务纠纷等关乎农民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建立法律援助无障碍通道。对农民工欠薪、经济补偿、工伤赔偿案件等一律免于经济审查,并按照“鼓励和解、强化调解、依法仲裁、衔接诉讼”的要求,从简从速解决问题争端。近两年来,为256名农民工成功追讨欠薪、补偿等款项达300余万元。二是建立法律援助点援制度。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全县15名法援志愿律师、21名法援志愿法律工作者、3名法援志愿公证员的姓名、执业证号等基本信息进行公开,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受托人。
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实现了承办案件零投诉。在坚持“应援优援”的基础上,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还通过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监控体系,狠抓办案质量。通过组织开展全县法律援助质量“查评促”系列活动,通过抽查案卷、暗访、回访、办案机关及受援人评分等工作措施,对全县法律援助机构的服务质量满意度进行测评,推动全县案件质量上台阶。通过案件质量监管模式,对所有法律援助案件从受理到办结进行动态监管、随机抽查、跟踪服务、办结回访,质量监管贯穿“诉前、案中、案后”全过程,全力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展望未来,怀宁县司法局局长程高明说,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认真贯彻司法部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精神,加强法律援助队伍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援助队伍,让法律援助永远是温暖困难群体的一片阳光。 程荣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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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怀宁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