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讯 公然违背承诺,驾驶被处罚、承诺后放行的三轮电动车,再次上县城道路行驶。最终,该车再次被查扣,大胆的车主被行政拘留,成为自怀宁县城封闭式载人电动车集中整治开展以来的首例。
2016年9月16日,周某某(男,21岁,怀宁县小市镇人)驾驶“锐达之星”牌电动三轮车,在县城振宁路与政和路口,被怀宁县城封闭式载人电动车集中整治联合执法组查扣。 10月28日,周某某在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了处罚,在签订了不再驾驶该车上县城道路行驶的承诺书后,车辆得到了放行。可在10月31日,在县城育儿路与振宁路口,周某某驾驶该车又被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扣。
针对周某某所犯的交通违法行为,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报经县公安局批准,依法对周某某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徐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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