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杜晴晖
记者
周国庆)一对刚刚成年的男女青年,因恋爱期间发生口角而导致矛盾升级,男孩一纸诉状将女孩告至法院,意欲通过诉讼处理双方之间的婚约财产纠纷,然而,这一举动却勾起了案件背后的隐情。2016年8月4日,怀宁县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特殊”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原告小黄,今年19岁;被告小杨,今年21岁。看到原、被告的年龄这么小,主审法官决定充分做好调解工作。然而,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小杨却说有孕了。
小黄在得知小杨的妊娠情况后,一直回避法官组织的调解,对小杨私下见面的要求也置之不理。眼看着自己女儿怀着身孕还被男友告上法庭,小杨的父母三番五次带着小杨前来法院找主审法官,要求法官尽快处理好小杨的妊娠问题。
主审法官苦口婆心,融合法理与情理,奔波于原、被告的住处,耐心细致地进行疏导,通过与双方律师及当事人父母的多番沟通,被告小杨最终同意自愿终止妊娠、原告小黄也自愿放弃了婚约财产并就小杨的终止妊娠费用等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案件圆满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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