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查长胜
周小友
记者周国庆)一男子曾因犯罪被判刑,出狱后仍不知悔改,竟然还敢冒充公安干警,以公安部门要搞形象广告业务为由骗取受害人钱财。11日,怀宁县检察院以诈骗犯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江某批准逮捕。
2013年12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江某独自一人来到怀宁县高河镇某广告公司所在的门面店内。一看见有顾客来到店里,该店老板解某立马走过来与其打招呼,并询问其需要制作什么广告。此时,江某自称是该县公安局民警,需要制作一批公安名片,上面标有各位民警的职务、工作部门、警号、指挥中心电话、手机号码等。话音一落,受害人解某连忙说没问题,并详细询问了名片制作的大小、数量等具体情况,很快二人便熟悉起来。
大约一个月后,江某再次来到解某广告店里,并对解某说县公安局现在正在搞形象广告更改业务,涉及资金近十万元,但如果要想拿到该笔生意就要先请客送礼。解某信以为真,于是按照江某的要求分多次向其提供现金共计11700元。拿到钱财后,江某却以种种理由推脱不予签订合同,后来索性将其手机号码换掉。此时,受害人解某便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于是来到县公安局报案,称其被人骗走1万多元现金,要求警方立案侦查。
在得知解某报警的消息后,江某便主动与其联系,并谎称其在2013年11月份就已经辞职不干警察了,现在正在经营一金属店,以达到骗取解某信任的目的,要求解某到公安机关销案。
犯罪嫌疑人江某到案后,经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江某曾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而此次竟然冒充公安民警实施诈骗犯罪。案件发生后,江某还企图骗取受害人解某信任,要求解某到公安机关做虚假陈述,妄图逃避侦查,因此依法批准逮捕。
新闻推荐
□
钱续坤
张海燕张群是怀宁县公路局一名普通的女工,可是提起她对公婆的不离不弃,患难与共,这在怀宁县城和安庆市公路系统那是有口皆碑。在丈夫因公去世后的日子...
怀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怀宁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