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小友
长胜
记者
周国庆)受害人小曹(化名)与犯罪嫌疑人曹某是同村人,原本两家关系很不错,平日里小曹看见曹某还尊称一声“叔叔”。岂料,为搞点钱花,曹某竟萌生诈骗念头,打起了侄女的主意,先后以购房为名骗取小曹钱财27.6万元。12月11日,怀宁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将犯罪嫌疑人曹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2年正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曹某受邀来到小曹家吃饭,席间小曹说想在县城买一套房子,便随口问曹某能不能找关系便宜一点。大约一个星期后,曹某拨通了小曹婆婆的手机号码,称某房产公司有预售房卖,他找人搞到了内部价,均价在每平方米2200元,但是要提前预交首付款15万元。听到如此便宜的房价,小曹一家乐翻了天,立马准备了15万元现金给曹某。几个月后,曹某拨通了小曹老公张某的电话,称办房产证需要交3万元现金,于是小曹又拿出3万元现金交给曹某。2012年年末,曹某再次拨通了张某的电话,称其购买的房子要改为电梯房,需要补交10万元订金。对曹某的话,小曹一家深信不疑,再次四处筹集资金9.6万元交给曹某。
一下子骗得那么多的现金,曹某心里难免有些担心。为了掩盖犯罪事实,2013年正月,曹某找到何某帮其开具了一张价值27.6万元的收据,并盖上刻有某房产公司的伪造印章,然后将收据交给小曹。
自认为做得天衣无缝,无人知晓,岂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013年10月5日,另一名受害人刘某向怀宁县公安局报案,称有人冒充房产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行为。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立即展开侦查,并于10月9日将犯罪嫌疑人曹某抓捕归案。
经审讯得知,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曹某以帮人在房产公司订低价房为名,骗取多名受害人订金,后又以签合同、办理房产证、改建电梯房等各种理由骗取多名受害人钱财。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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