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家住怀宁县的陈先生来电:不久前,我在怀宁县万豪大酒店预订了婚宴,双方谈妥了价格。举办婚宴时,酒店方竟然要求婚庆公司交纳800元钱的进场费,而婚庆公司又将这一费用转嫁于我。我觉得酒店方如此做法不妥。
晚报记者
余菲菲
【投诉人】
在酒店举办婚宴
婚庆公司需交纳进场费
陈先生告诉记者说:“今年10月,我在怀宁县万豪大酒店预订了婚宴。双方约定每桌的价格为1288元,酒店方并没有告知有其它的收费项目。随后,我又在当地的一家婚庆公司预定了婚庆服务。就在一切准备就绪时,婚庆公司却突然告知我,要在原来的定价上上涨500元钱。”
“婚庆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我说,由于酒店方要另行收取800元钱的进场费,所以这笔费用只能由我和婚庆公司来共同分担。”陈先生气愤地说:“酒店方虽然没有直接向我收取进场费,他们向婚庆公司收取的这笔费用,到头来还是被转嫁于我。”
陈先生说:“我在酒店订下了婚宴,婚庆公司也是为我服务的,酒店凭什么还要收取婚庆公司的这笔进场费呢?”
【酒店】
收取进场费是出于成本考虑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怀宁县万豪大酒店。该酒店餐饮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说:“婚庆公司需要使用室外场地做扎花、拱门,并且进场的时间较早,这对酒店的生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除此之外,婚庆公司在布置婚宴场地时,还需要使用酒店的设备,这也会对设备造成一定的损耗。并且我们还要预防酒店的设施在婚礼过程中受到损坏。”
“由婚庆公司布置婚宴场地会增加很多服务项目,酒店的服务员、负责灯光的工作人员等都得与婚庆公司配合。事后,还要进行场地清洁等,这些都会增加酒店的运营成本。我们收取一些进场费并无不妥。”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这笔费用是由婚庆公司承担,不是举办婚宴方“埋单”。
【婚庆公司】
从来没有听说过这项费用
10月30日,记者就陈先生所反映的情况来到了怀宁县这家婚庆公司。该婚庆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说:“一般情况下,给消费者的报价都是我们所提供的婚庆服务报价。如果某些酒店需要另收费用的话,我们便会告知消费者,这些费用由消费者和我们共同承担。”
这位负责人说:“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这项费用。我认为,酒店方既然已经将大厅包给了消费者使用,那么消费者在婚宴当天就应该拥有利用大厅的权利,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将场地交付给婚庆公司使用。酒店方的说法是不合理的,其所收取的服务费和损耗费实际上都已从顾客的餐费中扣除了。另外,酒店方担心婚庆公司的场地布置会损坏酒店设施,那么其完全可以收取保证金,一旦出现损失,我们照价赔偿。”
【工商部门】
酒店方如此收取费用
涉嫌重复收费
记者为此来到了怀宁县工商局。该局一位陈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这家酒店收取的进场费属于市场放开的价格,没有相关法律依据。“这家酒店利用市场优势,强制收取婚庆布置进场费,会造成婚庆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此举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收取商业贿赂行为。另外,酒店方向婚庆公司收费,婚庆公司又将这笔费用转嫁给消费者,那么消费者实际上就已经重复支付了两次费用,酒店方这么做,实际上存在重复收费的嫌疑。”
【律师】
酒店方的行为涉嫌强制消费
对此,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何杰政律师表示,消费者结婚预订了酒席,就应该享有场地的使用权,酒店方有义务让消费者雇请的婚庆公司进场。并且酒店方的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内容中,没有场地租用一项,所以其没有收取费用的相关法律依据。而场地的使用费用,就像餐具费、水电费、服务费一样,作为酒店成本的一部分都已包含在餐费里,酒店方实际上都已向消费者收取过了。酒店方把场地费单独分出来,不管是向婚庆公司收取此项费用或者是向消费者收取此项费用,都存在着重复收费的嫌疑。“酒店方收取进场费的做法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涉嫌强制消费。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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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怀宁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