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报案,15日就把人抓到了,这就叫本事。”8月28日见到笔者时,怀宁县一建筑公司法人黄经理已一扫愁云。
8月初,黄经理接到一份从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发出的合同纠纷仲裁决定书,裁定黄经理公司赔偿业主20000元,仲裁费6050元。在建筑市场打拼了二十多年的黄经理,马上就意识到有人在冒用他的公司。
“说实话,26000多元钱对我们公司来说还不算什么大事,怕就怕26000元之后还有接踵而来没完没了的合同纠纷。”黄经理说出了当时最大担忧。经公司领导协商后,他们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希望能尽快破案,为其挽回损失,消除后患。
怀宁县公安局高河责任区刑警队接到报案后,迅速派民警赶赴深圳开展调查。根据掌握的有关线索,民警找到座落在某小区的这家冒牌公司,查明该公司负责人是一名姓薛的安徽籍男子,决定采取请君入瓮。8月15日下午,民警让该小区物业公司以洽谈业务为由联系薛某。果然不出所料,电话打过没多久,一名自称薛老板的男子兴冲冲地赶到物业,当得知站在对面的是怀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后,该男子顿时傻了眼,束手就擒。民警在其租住房内同时搜查出了大量伪造的印章。经查:犯罪嫌疑人薛某系岳西县人,案发前在深圳搞房屋装潢,由于竞争激烈,始终没有资质,薛某打起"借壳上市"的歪主意,通过网上搜索等途径,获取了怀宁XX建筑有限公司合同文书,后通过照相馆,依葫芦画瓢,仿造了公司印章,以该公司名义承揽装潢工程。
初步查明,薛某冒用该公司共承揽了7项装潢工程,完工了6个,1项工程与业主发生纠纷。正是这起纠纷使谢某他们露了马脚。
得知薛某落网,弄清事情的全过程后,黄经理转忧为喜,他说:“一直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
目前,薛某因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罪被怀宁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
刘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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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怀宁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