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怀宁交警大队查获一起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违法人吴某、钱某分别予以罚款1000元、500元的严厉处罚。
当日上午10时,该大队高河中队民警在国道206线1204K+800M执勤时,发现苏AXU6XX小型客车行驶至执勤点前方位置时突然停车,正副驾驶人在车内迅速调换位置,行为不合常理,非常可疑。民警迅速上前指挥车辆安全停放后,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检查。经查,驾车人吴某,在校学生,不具备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定年龄。同车当事人钱某,持C1证,为吴某表哥。二人到高河镇来走亲戚,开始出来时均是钱某驾驶,当行驶至上述国道线时,见路宽路况好,而吴某又非常想学习驾驶,于是钱某就将车辆交由吴某练驾驶,上路没多久就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
民警依法暂扣了车辆及驾驶人驾驶证,在进行了交通法规宣传的同时,对当事人吴某、钱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两人对自已的行为也有了深刻的认识。
李达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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