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美娟
记者
周国庆)仅仅因为上网发生争执,就大打出手,甚至用上了刀具,结果三名年轻人都非常后悔。19日,怀宁县法院就审结这样一起寻衅滋事案,分别判处三名“90后”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
2013年2月7日23时许,被告人胡某某、陈某在一网吧上网时,因琐事与人发生争执,被告人胡某某被打,二被告人遂离开网吧商议找人报复。胡某某用手机叫来被告人杨某,并叫杨某携带凶器。三被告人后与其他二人一起再次来到网吧,在寻找与胡某某发生争执的人未果后,被告人胡某某、杨某与被害人王某发生争执并互殴。在殴打过程中,被告人杨某用刀具刺伤王某。经鉴定,王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案发后,三被告人主动投案,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陈某、杨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案发后,三被告人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其行为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法定、酌定量刑情节,且三被告人确有悔罪表现,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故法院分别判处胡某某、陈某、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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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唯忆
怀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怀宁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