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曹周更
叶明文
卢向波)6月14日,一辆面包车车主在车辆没有配备相应消防器材、没有粘贴悬挂危险品标志、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条件的情况下,非法上路,被执勤的交警及时查获。
当日上午9时许,安庆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在辖区车轴寺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皖H4E436的面包车缓缓驶入收费站,看到有民警在执勤有点神色慌张,车子还熄了火,执勤民警立即对面包车进行检查,在打开车门时令民警没想到的是,里面竟然装满了一车的烟花爆竹。
民警遂要求驾驶员出示《危险品运输证》时,驾驶员说放在家里忘带了。民警对车辆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行驶证登记为小型普通客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而且车辆没有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没有粘贴悬挂危险品标志,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该车根本没有资格运输烟花爆竹。
在大量事实面前,车主主动承认自己是受利益驱使替朋友送这些烟花爆竹的。民警立即和辖区怀宁县小市镇派出所取得联系,并按规定将当事人和车辆移交至派出所,由派出所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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