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方结玲
周小友
记者
周国庆)因赌博输掉多年积蓄,为能弄钱“咸鱼翻身”,偶然间看见电视中播放绑架节目,遂萌生绑架小孩勒索赎金的念头。实施绑架被发现后逃亡外地,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逃亡八年终落网。5月2日,怀宁县检察院以绑架犯罪依法将刘某提起公诉。
30岁的刘某和妻子梅某二人共同经营皮衣生意,婚后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一家三口日子过得还算惬意。然而好景不长,刘某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不到半年时间就将家里所有积蓄输个精光。为了扳本,刘某想尽各种办法。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刘某看见电视中正在播放绑架节目。于是,刘某便萌生起绑架的念头,并将绑架对象锁定为在校小学生。为了实施绑架,刘某首先办理了假身份证,然后伺机埋伏在某学校门口,寻找绑架对象。2005年1月,刘某在一学校门口发现一小学生吴某(5岁),便冒充老师与其搭讪,诱骗其离开学校将其绑架,然后与其家长取得联系,勒索到了钱财2.9万元。
首次绑架便尝到甜头的刘某又使用同样的方法将汪某(6岁)绑架,后勒索钱财2万元。接到被害人家属报案后,公安机关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取出。经过缜密侦查,侦查人员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和梅某,并于2005年5月6日将梅某抓获归案,但刘某一直潜逃在外。2013年3月15日,在浙江杭州市余杭区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侦查人员将刘某一举抓获,此案最终告破。
犯罪嫌疑人刘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在校小学生,索要赎金,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涉嫌绑架犯罪,故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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