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小友
婷婷
记者
周国庆)晚上行车,视线本就不好,遇到两车相会出现大灯乱晃,如果不谨慎驾驶极容易酿成交通事故。4月26日,怀宁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将潘某提起公诉。
今年3月10日晚上,潘某驾驶农用车行驶至206国道12K+800M处时,迎面开来一辆大货车,该车大灯一晃,潘某顿觉眼前一黑,视线模糊,但潘某并没有在乎,继续行驶,并用左手揉了一下眼睛,结果不小心碰到了车子方向盘,车子便迅速偏离了行驶路线,侧翻在右边田里。潘某立即拨打求助电话,但不幸的是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其父受伤,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审查,潘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故依法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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