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翔
侄女考上大学,怀宁男子王党节送红包祝贺,中午留在侄女家和三个堂兄弟喝酒后,独自驾驶摩托车离开,没想到仅过了约两个小时便传来噩耗,其饮酒驾车不幸引发事故伤亡。
认为酒席散后,王党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三个堂兄弟未加制止和照顾,对王党节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王党节家属于是将三个堂兄弟一起告上法庭,索赔41万余元。怀宁县法院一审判决,三个堂兄弟承担25%赔偿责任,共计赔偿12万余元。目前,这三个不服一审判决的堂兄弟提起了上诉,安庆市中级法院将择日宣判。
男子酒驾身亡
年过4旬的王党节是怀宁县人,因堂兄弟王文生的女儿考取了大学,准备办酒席,2011年1月24日中午11时左右,王党节来到王文生家送贺礼。临近中午时间,王文生留王党节吃饭,并邀了堂兄弟王党生、王国和共席。
根据交警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的材料,席间王党节、王文生、王国和三人喝了一瓶四十二度的郎酒,王党生未喝酒,当天中午1时左右,王党节骑摩托车离开王文生家,收工钱,随后到其姐姐王美娣家坐了一会。
当天下午3时20分左右,王党节带人骑两轮摩托车到怀宁县平山镇大段村路段时,发生事故,与路右侧路肩处的电线杆发生碰撞,造成王党节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乘坐人王李平受伤、车辆受损的一起亡人道路交通事故。
家属提出索赔41万多元
经对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交警部门做出责任认定,当事人王党节饮酒后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挪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在行经弯道上坡处时,未能保持安全车速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40多岁的王党节是家中的顶梁柱。认为酒席散后,王党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三个堂兄弟未加制止和照顾,对王党节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家属于是将三个堂兄弟一起告上法庭,索赔41万余元。
一审判决共席人共同赔偿
2012年5月20日,怀宁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共席的三个堂兄弟共计赔偿12.3万余元。
怀宁县法院认为,受害人王党节自身应当能够预见酒后驾车的危险性,但仍酒后无证驾驶套取号牌的机动车,在未保持安全车速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自身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自己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三名被告明知受害人王党节驾驶机动车,在与受害人王党节同桌吃饭时劝其饮酒,且在受害人王党节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离开时,未予积极劝留,待其酒醒或采取其他方式送其回家,放任其酒后驾驶机动车,对受害人王党节的损害后果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被告人王文生系宴请召集者和组织者,对受害人安全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应承担更大的责任。
三个堂兄弟提起上诉
一审宣判后,三个堂兄弟不服,提起上诉,三人认为,他们席间未曾劝酒,且极力劝王党节晚餐后再走,但对方坚持离开,他们告知了对方注意安全、谨慎驾驶。王党节饮酒与交通事故发生具有因果关系,缺乏事实依据。王党节无证高速驾驶才是事故发生原因。另外一审法院还存在适用法律不当,遗漏了追加乘坐人作为被告等。
10月30日,安庆市中级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案件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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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龙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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