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李先生:我是怀宁县人,目前在家里开了诊所。当地居民生活用水中的排污费是按每立方米用水0.3元收取,而我家却要按0.9元的标准缴纳,这让我感到不解。希望记者能够帮我向有关部门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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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腿记者:余菲菲
怀宁县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对此向记者解释说,目前,由怀宁县自来水公司代为收取的是污水处理费,并非是李先生所称的排污费,此项费用是用于污水处理企业的运行成本。
这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说,2011年5月23日,怀宁县物价局召集了有关单位和消费者代表,就县城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一事征求了意见。并按照《安徽省城市污水处理费管理暂行办法》,对县城污水处理企业的污水处理费成本进行了监审,以及对供水的价格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进行了综合考虑,最终制定了怀宁县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即: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0.3元;行政事业性、工业、经营服务性、特种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0.9元。因为李先生在家开诊所,其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是按照经营服务性来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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