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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
李翔
本报讯
7月17日上午,怀宁县洪铺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新岗村个体猪肉摊贩陈某某在本村销售的白板猪肉无检验检疫章和检疫票,而且还是市面不许可的跨区引进的老母猪肉。
随后工作人员对陈某某违法销售的猪肉进行了鉴定,结论是该猪肉是从市区运来的老母猪肉,并作出予以暂扣没收的处理决定。当地商务部门同时配合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依法收缴了陈某某上市销售的9.5公斤猪肉。
据调查,新岗村陈某某所售的老母猪肉,是从同镇朋友双桥村陈某手里批发的,陈某是安庆花亭农贸市场的个体经营户,经常去屠宰点批发猪肉。
据工作人员调查取证,早在5月17日,新岗村村民陈某某就因在村里销售外地白板肉,被当地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抓住并予以处罚。
据洪铺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规范洪铺镇猪肉经营销售,净化肉品市场环境,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他们将会不定期地对猪肉市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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