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考前的报名工作如火如荼时,学校就根据学生们平时成绩,组织部分学生前往县职教中心去参观校园并了解相关的专业信息,称是给学生们更多的择校指导。可我担心孩子在参观回来后,会影响他的学习积极性。”近日,家住怀宁雷埠乡的方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安庆晚报》6月13日)
雷埠初中真“雷人”!其一举一动无不演绎着现代版的“服务”理念:责任到人,服务到家。与其说是学生“被择校”,莫若说是学生被剥夺。不仅剥夺了成绩不理想学生的学习自由,更为可怕的是剥夺了他们作为学生的人格尊严。如今,“剥夺”似乎成为现代教育的一宗罪,正被有良知道义的有识之士所愤怒乃至所声讨。
在国家倾斜政策大力扶持中职教育发展的现实语境中,一些中职学校不惜投入超凡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提供其生源的下游初中实施“轮番轰炸”以及“立体围攻”,其目的就是想“俘获”更多的生源。而某种程度上对于这些中职学校而言,生源即财源。如此看来,雷埠初中的“主动服务”确实有一种“欲语还休,不便多说”的尴尬。然对于怀宁县职教中心来说,借初中毕业生报考之际,做点渗透宣传,以招揽吸纳更多生源报考该校原本无可厚非,问题是雷埠初中主动承揽这项业务,而且不惜挤占学生正常的学习时间甚至是违背学生及家长的意愿并以行政干预的方式,强行组织学生去参观县职教中心,这种一厢情愿的多情之举究竟出于何种目的?其中有无利益的角逐诉求等不可告人的猫腻?此时此刻,我们不禁要追问:学生“被择校”,那么学校又“主择”了什么?权力还是义务?付出还是索取?
社会在发展,教育在进步。这一切都为学生个人自由全面发展提出了需要也提供了可能。对自由的追求是人的本性需要。而个体主体性的凸显,又是当今时代精神的重要体现。教育必须设法将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变成现实———学校不再是束缚剥夺人的组织,而应成为一种与学生个性相吻合的自觉力量。这种力量必须将师生之间的被迫不对称交往转化为所有人作为真正个体参与的和谐交往,真正让学生在学习活动中通过主体间的平等交往,获得满足自己物质和精神需求的条件,获得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那些以冠冕堂皇的理由间或以“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方式行使职权,让学生“被择校”的做法,不但违背作为教师的职业操守,也背叛了作为人的自然精神!我们期待自由选择的权利真正归属学生个体,让学生“被择校”的做法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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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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