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一名烈士,家里有《烈属证》,我又是一名残疾人,现在每年只有480元的烈属补助,这合理吗?”近日,家住潜山县塔畈乡的程老汉向本报热线反映了自己的疑问。他说,为了能将父亲的烈士墓重新维修或迁移,自己多次向当地民政部门反映,但没有任何结果。
跑腿记者:汪迎庆
程老汉现年76岁,他告诉记者说,他的父亲曾是一名新四军战士,1948年底在解放战争中牺牲,时年38岁,后被葬在怀宁县马庙镇。1950年,他家领到了《烈属证》,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当地民政部门每年发给他家120元钱,后来加到了每年240元,现在每年为480元。另据程老汉介绍,他11岁时父亲牺牲,后来母亲带着弟弟改嫁,他自己又是一名残疾人,家里比较贫穷。“现在我家每年领到的烈属补助是480元,可同乡一烈属每年领到的烈属补助远远多于我家,这到底是为什么呢?”程老汉为此产生疑问。
带着程老汉的疑问,记者于5月13日走访了市民政局。据该局优抚科有关人士介绍,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定期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另据市民政局优抚科有关人士介绍,从程老汉现在每年领取480元的补助情况看,确实远远低于目前烈属抚恤金的标准。至于程老汉现在是否享受烈属抚恤金,以及其每年领取的480元到底是什么补助,市民政局优抚科有关人士建议程老汉向县民政部门进行具体了解。
另外,针对程老汉反映的父亲烈士墓维修和迁移问题,市民政局优抚科有关人士表示:安庆市今年正在开展分散烈士纪念建筑物集中迁移工作,程老汉可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由民政部门将其父亲的烈士墓集中迁移到当地的烈士陵园。如果程老汉不愿迁移父亲的烈士墓,也可联系当地民政部门,对他父亲的烈士墓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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